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逃避责任 变更法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逃避责任 变更法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了逃避债务法人变更了怎么办?
企业以其财产承担债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影响债务的清偿,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债权人利益或者有出资不实等情形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将原法定代表人追加为被执行人
公司恶意更换法人逃避债务怎么办?
更换法人不妨碍法律文书的履行和执行。公司为了躲避债务更换法人首先这样的表现行为很有可能会涉及到拒不履行罪的定性。但是更换法人和生效的判决没有冲突,可以继续执行。
恶意变更法人躲债怎么办?
1、欠债期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或者申请诉财产保全,然后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
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恶意变更法人躲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般情况下,企业通常以其财产来承担债务。如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出了变更的,那么并不会影响债务的清偿。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债权人利益,或者确实存在着出资不实等情况的。那么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把原法定代表人追加为被执行人。
公司变更法人逃避欠薪怎么办?
应追究公司的责任
欠薪属于公司债务,企业应以其财产承担债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影响债务的清偿,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债权人利益或者有出资不实等情形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将原法定代表人追加为被执行人。
为了躲避债务,公司变更法人,变更后起诉该公司时,能否追究前法人的责任?有何依据?
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而是一个组织,公司就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就公司制企业来说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我们通常说的一把手,如董事长,执行董事等,因此,变更公司法人应为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为逃避债务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这种作法是完全没用的,因为公司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只是该公司的代表人,他只对他负责的公司承担责任,不对其他公司或个人承担责任;要起诉也只能起诉该公司,正如俗话说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三、能否追究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何依据?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是不能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不管是前任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但以下情况可以追究:
1、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前法定代表人转移、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的,可以将前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二被告人起诉。
2、如果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躲避债务,公司变更法人,变更后起诉该公司时,能否追究前法人的责任?有何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现象经常会发生,一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躲避债务等,看似很聪明,实际是小聪明。因为,债务不会因为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债务就会从此消失,而下会继续追诉的,也是可以追诉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变更法人,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两个概念,法人指的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才是指的个人,是能够代表单位的法律规定的代表人,可以是企业拥有者,也可以是聘用者,就看企业在注册登记时用的是谁的名字。
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是否就意味着债务可以了呢?当然不行,仍然可以起诉公司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时,法院可以根据财产变动情况,做出是否追究个人,包括现任法定代表人和前任法定代表人,只要有依据证明财产被转移、藏匿、私分等。因此,纵然换了法定代表人,也换不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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