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变更股东法人不配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变更股东法人不配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法人不配合股东变更怎么办?
1、协商 如果法人不配合变更,首先当然是能协商得尽可能的去协商,不然的话,他经手的很多事情都不给公司交代,很容易造成公司损失。所以先尽可能的去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法人心甘情愿的去配合。
2、免去其职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经理是由股东大会选举,聘任产生的。如果说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变更,我们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免去其职务。当然了,免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免去旧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之后,拟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股东会召开完毕之后,相关股东签署,股东会决定书。
5、签署好股东会决定书之后,填写变更法定代表人相关申请表,新选举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6、写好相关申请表并签名之后,携带公司的相关证件去工商,申请变更股东就可以了。
合伙开公司,法人想注销或者更改法人,股东不配合,怎么办?
解决办法:
第一、要看你方股权占比是否在66.67%以上。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你方自身股权占比已经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下,按照正常的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并通知各股东出席,正常投票表决即可按照正常程序解散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最终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股东不配合的情况下,不排除股东认为公司尚有可能实现盈利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方可以寻找合适的投资人或者跟股东协商将股权进行出让;
第三、倘若股东仅仅是想用拖延的办法致使公司经营恶化的情况下,你方可以自行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正常提交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机制已经失灵,通过内部已经无法正常解决,故而要求法院判令解散公司也可以。
法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这种情况我们遇到的比较多、通常分几种情况。
1、合伙不愉快、公司没挣钱。股东走人了、但是认为法人做的不妥或者资金方面的争议、协商解决
2、法人为什么想要注销公司、是不是侵犯了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股东是受保护的、注销不了、也改不了法人。即使改了法人、股东也有权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3、公司不经营了、股东单方面不配合。如果有章程以章程为准、没有章程以投票为准。
不管是工商注销还是法人变更、都需要公示、都需要股东签字。强行来是行不通的、一定得是合法的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变更股东法人不配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变更股东法人不配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