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变更法人逃避债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司变更法人逃避债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变更法人逃避欠薪怎么办?
应追究公司的责任
欠薪属于公司债务,企业应以其财产承担债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影响债务的清偿,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侵害债权人利益或者有出资不实等情形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将原法定代表人追加为被执行人。
为了躲避债务,公司变更法人,变更后起诉该公司时,能否追究前法人的责任?有何依据?
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而是一个组织,公司就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就公司制企业来说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我们通常说的一把手,如董事长,执行董事等,因此,变更公司法人应为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为逃避债务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这种作法是完全没用的,因为公司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只是该公司的代表人,他只对他负责的公司承担责任,不对其他公司或个人承担责任;要起诉也只能起诉该公司,正如俗话说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三、能否追究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何依据?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是不能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不管是前任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但以下情况可以追究:
1、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前法定代表人转移、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的,可以将前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二被告人起诉。
2、如果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躲避债务,公司变更法人,变更后起诉该公司时,能否追究前法人的责任?有何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现象经常会发生,一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躲避债务等,看似很聪明,实际是小聪明。因为,债务不会因为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债务就会从此消失,而下会继续追诉的,也是可以追诉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变更法人,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两个概念,法人指的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才是指的个人,是能够代表单位的法律规定的代表人,可以是企业拥有者,也可以是聘用者,就看企业在注册登记时用的是谁的名字。
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是否就意味着债务可以了呢?当然不行,仍然可以起诉公司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时,法院可以根据财产变动情况,做出是否追究个人,包括现任法定代表人和前任法定代表人,只要有依据证明财产被转移、藏匿、私分等。因此,纵然换了法定代表人,也换不了债务。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你问的问题不够准确,我的理解,你的问题应该是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吧,因为公司本身就是法人。
首先很明确的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无法躲避债务的,公司的债务不会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或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只要公司存在,公司都需要承担债务的。
那么至于债务问题是否可以追究原来法定的代表人的责任,这个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正如前面说的,公司对外欠债,应该由公司承担。
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而且有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或者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财产存在混同的行为等条件下,债权人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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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变更法人逃避债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变更法人逃避债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