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人变更职位变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人变更职位变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人代表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对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3、公司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对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何才能辞去法人代表职务?
实践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基于各种原因有意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但是不知如何处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如此处理。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是基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职务而自然取得法定代表人职务。所以如果要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需要辞去相应职务:
1、如果系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改选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选举董事长。在新董事长选出之前,原董事长需要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如果系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股东会表决机制的规定,由股东会选举新的执行董事。在新董事长选出之前,原董事长需要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如果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辞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执行董事聘任新的经理。但是在新法定代表人选出来之前,原法定代表人仍应担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人变更了,以前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有何依据?
依然有效。
题主中的“公司法人”,应该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吧。
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依旧是原来的公司,仅是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人进行更替而已。
如同公司的名称变更,无论名称如何变更,公司还是那个公司,可能认起来费点事。公司的18位信用代码,如同人的身份证编码,无论名称怎么变,在大陆地区怎样迁移,公司马甲换了,但还是那个公司。况且,从工商登记那里,从公司成立到变更到迁移,一切都会有痕迹。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33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从工商登记系统能找到证据,从劳动合同法找到法律依据,想赖也赖不掉。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原来劳动合同的有效。当然,如果签新的劳动合同,应当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另外提醒的是,尽管法理上不影响原来劳动合同的有效,但并不代表实际上不影响。如果像特没谱那样,那我们只能维权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人变更职位变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人变更职位变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