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银谷变更法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银谷变更法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P2P平台雷暴后,受害者应该如何维权?
近期包括银谷在线、麦子金服等多家平台回款问题受到外界广泛关注。
【P2P红榜】收到许多投资者的咨询,作为行业第三方媒体人,也希望尽一份微薄之力能帮助到大家。
近期通过大量的资料搜索整理,红榜发现了这样一则案例,值得大家研究。
该案是由出借人起诉广西P2P平台乐助贷偿还本息成功,整理后详情如下:
乔某在乐助贷网站上注册了个人信息,并多次向被告指示的账户汇款进行出借资金。现乔某尚有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677元未能收回。
再查明2019年4月,原告陈某与乔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债权转让协议》,乔某将债权转让给原告。
平台无权干涉出借人自行转让债权
对于乔某转让债权给陈某,法院是这样的认为,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出借人通过乐助贷平台投资标的,平台被认定为本案实际借款人
本案中,平台声称是出借人根据自己资金的使用情况,提前授权平台匹配与自己预设的出借金额、出借期限相近的标的。
系统将根据客户的授权条件在符合条件的优质标的中,寻找与出借人授权的出借金额一致、出借期限相差不超过30天范围内的标的,进行自动匹配、以基本达到出借人的投资需求
本案中的借款虽以乔某与借款人的名义形成,但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等借款关系实际履行的相关事项并非全部由乔某本人决定和详知,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是在乐助贷平台的实质介入下通过网络操作形成的。
因此,本案中被告乐助贷所提供的出借居间服务明显已超出通常情况下居间合同的一般规定。本案实为乐助贷利用乔荣花的出借资金进行经营活动并获取收益。
故应认定乐助贷公司为本案的实际借款人,其应对乔某的借款承担还款责任,被告乐助贷给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及利息。
据红榜了解,乐助贷自2018年出现流动性问题,目前已经开出清盘方案。
对于此案,红榜认为其中有两个关键点的认定值得大家研究。
1.出借人是否可以自行转让债权
以上给出明确说明,如无特别说明,居间人无权干涉出借人和第三人的合同。
2.实际借款人的认定,P2P平台是否有承担还款责任
在本案中提到,虽然名义上乔某是通过平台自动匹配出借给借款人,但最终乐助贷被认定为实际借款人。其依据的是乔某并没有全部了解和详细知晓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等相关事项,双方的借款关系是在乐助贷平台接入下操作的,平台提供的居间服务超出一般规定,认定平台方为实际借款人,应对出借人承担还款责任。
对于目前许多投资人面临的退出难问题,该案件或可称为参考案例。
对于如何合理维护出借人权益,大家还有更多看法吗?
欢迎各位对互联网金融感兴趣的朋友、更多行业从业者与红榜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银谷变更法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银谷变更法人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