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人代表消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法人代表消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做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超市备案消防责任人是谁?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要求,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简单的说应该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如果单位法人常年不在本单位上班或者工作,仅为挂名人员,那么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就要由单位的实际负责人来担任。
具体到超市,超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首先应当时法人代表,如果属于连锁超市,法人代表都为一个人,实际超市日常工作由超市店长或者负责人负责,那么店长或者该超市的负责人就是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证可以变更法人吗?
变更法人消防也是要进行变更的,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备案。消防证变更法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变更报告(注明变更事项);
2、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
3、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办理变更时新旧法人代表人代表需同时到现场,如不能到现场还需提供新旧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消防责任人一定要是法人吗?
不一定。
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工作。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另外说明一下,法人就是指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本身,不是自然人。“老板”、“领导”是法定代表人。
防火责任制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扩展资料: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人代表消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人代表消防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