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人代表上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人代表上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市公司法人为什么会变更?
一般情况下,公司变更法人,是为了公司的发展经营壮大,公司法人要变更的,是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同一法人的公司能整合一起上市吗?
可以。从专业角度看,这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但可以,而且必须这么做,如果只是一家申请上市的话,那就存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名下还有一家与上市公司从事同样业务的企业,就构成同业竞争了,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上市的。
证监会鼓励同一控制人下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整体上市。
实践操作中,要选一家规模较大的去收购另一家,根据证监会的证券期货适用法律意见第3号,如果被整合的企业资产、收入、利润总额有一项超过整合企业相应项目100%的话,需要整合后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才能上市。
如果福建公司更大,就用福建公司去收购成都公司,成都公司成为福建公司的子公司,纳入福建公司的合并报表,业绩就可以合并计算了。这样公司的规模也就上去了,更利于申请上市。本人在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专门做上市业务,有什么问题可以交流。
什么是法人股?
“法人股”即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团体以其合法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通俗来说就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具备法定代表人权利的由国家设立的从事一些公益活动的机构和社会团体,通过其合法的可经营的的财产,投资股份制公司非流通股权所折成的股份。
如果其法定代表人是国有企业、国家设立的机关单位及其他机构,那么为国有法人股;如果不是利用国有财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得到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
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日常股市中说的C股,就是进入协议转让的法人股。
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的股票按照股票的持股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
国家持有的股票,国有股是国家在该企业中控股,有利于宏观调控,同时国家也看好该企业,从中盈利,并保证在企业最危难的时候,给与其支持。
法人股是指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认购的股份或原集体企业的资产重估后折算成的股份。
公众股是一个相对与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概念,在二级交易市场也就是我们说的证券市场上交易的都是公众股,国家股和法人股是不上市流通的股票,是以前国家的制度缺陷,为了不让所谓的“国有资源流失”造成的。从2005年4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慢慢的所有的股票就要全流通,就不存在什么国家股,公众股之说了。
经批准,由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称为外资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人代表上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人代表上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