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人代表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人代表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以下人员担任:
1、董事长;
2、执行董事;
3、经理。并没有规定必须是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服务性的老年协会法人代表必须由在职干部担任吗?
不必须由在职干部担任。
因为老年协会法人代表需要具备管理、服务等相关能力,并非只有在职干部才具备这些能力。
此外,老年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机构,其法人代表可能需要具备一定的老年务工经验和社区服务经验。
因此,合适的老年群体中也可能会有能担任法人代表的人选。
老年协会法人代表在推动社区服务和老年福利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仅需要具备管理能力,还需要对老年服务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并能够有效地将社区的资源整合起来,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关爱。
因此,在选择老年协会法人代表时,需要综合考虑管理能力、老年服务经验、管理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确保选出合适的人选。
答案是不必须,但通常会选择在职干部担任
原因是服务性的老年协会法人代表通常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有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而在职干部通常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比较适合担任该职务
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在职干部担任,其他人员也可以担任该职务
同时,除了在职干部以外,如果有其他人员具备了相关条件和能力,也可以担任该职务
因此,在选择法人代表时,应该综合考虑其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你好,不一定。老年协会法人代表可以由在职干部担任,也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例如退休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老年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您好,不一定。根据《社会团体法》规定,服务性的老年协会可以由老年人自愿组成,也可以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共同发起组建。因此,法人代表可以由老年人自愿担任,也可以由其他组织或个人推荐担任。但是,如果协会需要与政府或其他机构合作,可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此时选择在职干部担任法人代表可能更为适合。
举办者和法人哪个承担责任大?
举办者承担的责任大。
举办者一般是发起人,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股份公司的建立,视规模大小,规定至少有7人,或其它奇数人数为发起人。发起人并无国籍的限制,但国外公司法一般规定,发起人中须半数以上为本国籍公民,并在国内定居。发起人的资格是受到限制的,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须有行为能力,而法人为发起人者,以企业为限,其余的社团法人不得为发起人,因为此类法人均非以盈利为目的,性质上不适于担任发起人。
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义务;(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自己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发起人虚假出资,如未支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5)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其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是一个组织,它对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人代表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人代表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