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企业法人代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企业法人代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公司法人代表需要什么一些什么资质?
建筑企业的法人代表需要特殊的资格;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下设总经理〈董事长聘任〉。
如此,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才可能通过。
出任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人,于企业拟任职务为"经理",据建设部颁发〈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各等级企业经理任职均有专业资历要求,如—级企业,据第一条、2项规定:"企业经理具有十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资历"。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r),从职业角度,是指企业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它要负责处理所有事务性质的工作。也可称为“执行制作人”(Executive Producer)。项目经理是为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负总责的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团队的领导者,项目经理首要职责是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优质地领导项目小组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并使客户满意。为此项目经理必须在一系列的项目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中做好领导工作,从而实现项目目标。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法人代表、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副总),这些人员需要具备A证,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就是法人代表或者总经理。项目负责人应该是项目经理,现在明确是建造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企业法人代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企业法人代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