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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的庆历新政是哪位大臣主持的?范仲淹是如何化解两次危机的?
这个问题有两个小问题。①宋仁宗的庆历新政是哪位大臣主持的;②范仲淹是如何化解两次危机的。这两个问题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分别回答这两个问题。
庆历新政是由谁支持的
庆历新政的实行离不开领导人物,那么庆历新政是谁主持实行的呢?从目前的史料记载来看,范仲淹是庆历新政的主持者。也是这场新政的发起者,范仲淹为什么要发起这场新政呢?这里面有内因外患的原因,内因就是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北宋建国以来,官员人数激增,当时有人说“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州县没有以前朝代多,但是官员却比以前的朝代五倍还要多)。外因就是庆历三年(1043年),宋朝对西夏用兵,三战皆败,全国人心浮荡。外因内困导致内部动动不安,国家安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犹如山雨欲来之势。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丞相范仲淹联合富弼,韩琦等人综合多年来的经验,于同年(1043年)九月将《答手诏条陈十事》(即《十事疏》)奏折呈给宋仁宗,要求进行改革,并将《十事疏》作为改革的基本方案。宋仁宗表示赞同,并颁发全国。
《十事疏》包含三大类十条,分别是:
澄清吏治
- 明黜陟:改革文官三年一次循资升迁的磨勘法,注重以实际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员,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称职者和在任犯罪者。
- 抑侥幸:严格恩荫制,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
- 精贡举:改革贡举制,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的旧制,着重策论和操行。
- 择长官:慎选地方长官,由中书、枢密院慎选各路、州的长官。由各路、州长官慎选各县的长官,择其举主多者尽先差补。
- 均公田: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调配给缺乏职田的官员,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
富国强兵
- 厚农桑:由政府帮助人民兴利除害,如开渠河、筑堤堰。
- 修武备:主张恢复府兵制,先从近畿实行再渐及诸路。
- 减徭役:主张省并户口稀少的县邑,以减其地人民的徭役。
厉行法治
- 重命令:针对朝廷过去颁布的法令“烦而无信”的弊病,提出朝廷今后颁行条令事先必须详议,“删去繁冗”审定成熟后再颁行天下,一旦颁行,必须遵守,不得随意更改,否则,要受到惩处。
- 推恩信:即广泛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主管部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从重处置。除此之外,必须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应当施行的各种惠政是否施行。这样,就不会发生阻隔皇恩的现象了。
范仲淹《岳阳楼记》
但是这场行政并没有维持多久,和历史上其他新政一样,新政最终以失败告终。由于新政淘汰了一大批冗余官员,并且肃清了官场的歪风邪气。新政不可避免的对部分官吏和商人构成了协议,同时守旧派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新政也触犯了这一批人的利益,于是一大批人攻击范仲淹等新政支持者,当时的守旧派代表夏竦刻意制造范仲淹结党营私的谣言,设置伪造一封石介生前写给富弼的密信,信里说要废掉仁宗,并造谣说石介是诈死,早已经逃往契丹。对此宋仁宗半信半疑,摇摆不定。最后仁宗对于改革失去信心,新政在一年四个月后就偃旗息鼓,范仲淹被迫罢参知政事。庆历新政最终以失败收场。庆历新政从庆历三(1043年)年9月开始,到庆历五年(1045年)正月结束。历时一年四个月。
范仲淹如何化解两次危机
范仲淹的两次危机处理是他在杭州任职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北宋皇佑元年(1049)正月,离庆历新政结束已经6年,61岁的范仲淹从河南邓州调任杭州知府。皇祐二年(1050年)两浙路(两浙路是北宋时期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大致包括今天的浙江省全境,江苏省南部的苏锡常镇四市和上海市)遭受大饥荒,饿死了很多人,当时道路上都有很多饿死的人,饥民被迫逃离家园外出乞讨。当时朝廷不得不下诏令“两浙流民,男女不能自存者,听人收养,后不得复取”(两折的灾民,男女不能存活的,任何人都可以收养,收养之后不能再次回来认领)。由此可见当年两浙地区遭受灾荒的严重程度。
当时的杭州知府范仲淹,除了用以往发粟救济之常规措施救灾外,又创造性地实施了被后世誉称为“荒政三策”的救灾方略。
所谓“荒政三策”,一是大兴公私土木,即加大基本建设投资强度,从而解决了大量饥民失业流离之苦;二是纵民竞渡,即发展杭城旅游业,增加社会就业;三是提高谷物价格,让各地商贾争相运米来杭,从而确保了杭州的粮食供应,一旦供大于求,价格自然回落。荒政三策一改以往的被动救荒为主动兴利,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从而保证了杭州府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史载:“是岁两浙惟杭州民不流徙”。
范公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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