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挂名法人代表的风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挂名法人代表的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挂名法人有什么风险?
当挂名法人,即你的名字被用作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实际上你并不参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这种做法存在一些风险:
1. 法律责任:作为法人代表,你在法律上对公司的行为负责。如果公司违法或者破产,你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2. 信用风险:如果公司借款或者贷款未能按时偿还,这可能会影响到你的个人信用记录。
3. 税务问题:如果公司逃税或者偷税漏税,作为法人代表的你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资产风险:如果公司破产,你的个人资产可能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5. 名誉风险:如果公司涉及到不良行为或者丑闻,这可能会损害到你的个人名誉。
因此,如果有人邀请你成为挂名法人,你需要谨慎考虑,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有
挂名法人有风险。法人存在违法行为,构成单位犯罪的,对法人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法人作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
挂名法人的利和弊包含哪些?
其实没啥利,都是弊。
自从工商登记改革开始,我国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上做到了全国联网,查找起来很方便,这也诞生了很多有名的第三方查询公司,比如天眼查,启信宝之类的查询平台,同时最高法的失信平台也慢慢和银行征信对接,总之就是开公司变得透明,同时违法成本在提高,但这样也让很多投机者不想成为公司的法人或股东,容易被发现,这就产生了很大的白手套市场,简单说就是股权代持和挂名法人。
挂名法人也算是个老玩意了,风险极大,因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否认自己的法人资格,你否认了,你让法院指定谁做法定代表人?现在不少公司小老板喜欢找各种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做法定代表人,良心大大的坏,年轻人虚荣心强,有时候又不好意思拒绝,或者也想找个公司是自己的名字,将来自己也能有一番事业,总之你的任何不好意思和贪小便宜都会让你终生后悔。
具体的法定代表人责任有这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各位知道失信的话,你这辈子就别从银行贷款了,买房子别想着按揭了。
这还是民事的,如果你老板搞金融的,那呵呵了,一堆罪名都有单位犯罪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通常均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挂名法人代表的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挂名法人代表的风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