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人授权结算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人授权结算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人在公司账户银行开户,就可以直接取钱吗?
取钱可以是可以,但是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取钱的。公司账户的基本户,法人是可以取钱的,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取钱。还需要带着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司公章,去基本户开户行对公柜台取钱,只能在柜台取款,ATM机没法取款,但是可以以“报销”的名义取款出来。
扩展资料:
公司账户定义为: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账户必须开立。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还有就是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对公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资料有:
(一)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当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正本);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三)税务登记证正本;
(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上述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两份,并提供单位预留签章。
(五)非法人代表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
法人授权委托的法律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以个人为主体进行委托。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责任人以法定代表人为主体。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一般来说是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签署,授权某个人代行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某个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企业转账到企业法人个人账户需要谁的授权?
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需经企业董事会通过,才会产生法律效力。企业转帐到企业法人个人帐户,属企业的重大事项,需要经企业董事会授权企业财务部门去办理。未经企业董事会授权,私自转帐到企业法人个人帐户,是无效的。企业董事会通过的事项,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企业转账到企业法人个人帐户,需要企业董事会的授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人授权结算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人授权结算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