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人授权的采购授权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人授权的采购授权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人采购药品需要法人授权?
只要是公司的采购人员,在进行相应的采购经营活动中,都需要有法人的授权书。也就是说两个公司在建立购销的过程中,采购公司必须向对方公司提交公司采购人员的相应证明也就是采购人员的授权证明上面需明确采购人员的姓名,工作性质负责的商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粘贴在下方并且加盖公司的公章,还有法人手术的签字以及授权的时间段。
否则其所进行的采购活动如果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公司需自行承担。
药品备案规定?
一,每个药品经营企业都应该到当地药监部门进行药品采购、销售人员进行备案。
二,经营企业药品销售人员备案制度是指:(以江苏泰州为例)
1,核查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法人委托授权书、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等材料,建立企业销售人员基础数据库。
2,对未经登记备案、超出授权范围、伪造经营资质等从事非法活动的销售人员,一经发现,即记入“药品销售人员黑名单”,并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同时,将非法销售药品的相关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等一同列入“药品经营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3,是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清查销售人员,一律不得为未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销售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吗?
由于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同、观点各异,实践中各地的做法也截然不同。
- 部分地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拒绝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只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规定投标、响应文件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 也有地区明确,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下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基于对分公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认识和大量分公司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实际需要(如银行、保险、电信、证券等全国性总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部分地区允许分公司参加具体采购项目,与此同时,为保证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时,采购人可以根据总公司的授权书要求总公司承担责任,这些地区还要求总公司对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授权书。
- 还有些地区明确,分公司是独立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具体的采购项目中,只要分公司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就是合格的供应商。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的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法由总公司承担,所以,无需再由总公司出具授权书。
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人授权的采购授权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人授权的采购授权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