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法人是指人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司法人是指人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法人和联系人是不是一个人?
单位法人和联系人是否同一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
单位法人就是单位负责人,其责权利于一身,对单位全面负责。国家司局单位的一把手就是法人,任命本部门另一个人为本单位负责接待,受理的一人为联系人。所以法人和联系人不同,是上下级关系。
但也有些私企,个体业主,因规模关系,法人和联系人一人兼容。
单位的法人和联系人是不是一个人应该是看动单位的规模大小,小的单位基本上就是法人兼联系人,原因是人少没有那种必要。
如果单位大,机构设置全,对外联系会有专职人员来完成,一般都是办公室或是行政部,而且单位的内部事物都是他们来负责。
法人是债务人吗?
不是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而法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
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区别: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
关于公司债务产生的必然性由于以下几点。公司的资本金是生产资料与流动资金,而规模生产的运营,债务就跟踪而至。其资金通过贮备、生产、销售、结算、分配等环节资金流向企业,流出企业,再流入企业,再流出企业(或暂存在于企业)循环往复,不停地不同形态在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穿行。公司的运营资金、资本金占了一部分,另一部分的组成必然是债务资金。公司为了完成既定的生产目标,流动资金不足时,举债可以保持生产的正常。公司为了更新改造设备与装备,资金不足时必然想到融资,或融资有相当的优惠待遇时也会主动吸收融资,更新或购置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来增强企业的生产能力与效率,还可以减轻职工劳动强度,降低工程施工成本与费用。
公司法人是公司的债务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法人是什么?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它和自然人一样,同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而且是民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法人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和自然人不同的是,它不是作为有血有肉的生物存在,而是作为组织体存在。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是一定的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基本前提。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法律对法人的承认,其目的在于使其能够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应当为法人的特征,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典》第60条明确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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