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子公司法人资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子公司法人资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吗?
专业分析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具体而言子公司是由公司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的资格,子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分公司就不一样了,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因此不属于独立法人,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对于子公司和分公司要做区分理解和适用,从而确保法律适用的正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可以封子公司的账户吗?
原则上不可以,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
不过,如果母公司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可以冻结母公司账户。母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以母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海外经济实体进行有效控制的总公司。
大多数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为一个国家的资本所建立,但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由两个或更多国家的资本联合建立。母公司作为整个跨国公司的决策中心,是在母国政府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负责组织和管理跨国公司在海内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执业资格证注册子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用吗?
执业资格证注册子公司和总公司不可以用。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营权,所以子公司是不能用总公司的资质的。
子公司能否使用母公司资质证?
不可以, 母公司与子公司虽然在事实上是控股关系,但是在法律上确实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借用一方资质或业绩证明进行投标,即使投标了,也是可以不予认可的。
可以由母公司委托子公司某个人进行投标操作,但是名义上必须是母公司,签合同等所有事项均是以母公司名义才可。代理商是用代理母公司投标,子公司借用资质和业绩是为自己投标。子公司不能使用母公司运营资质分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 关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经研究,近日作出解释,解释如下: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必须申请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根据第八条的规定,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根据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不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证书。 又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就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的意见如下: 一、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独立申请获得资质证书。子公司不能使用其母公司获得的资质证书。 子公司对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申请获得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分公司可以受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的委托,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并以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的名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对受其委托的分公司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活动负责监督,并对分公司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或者以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的名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分公司,不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由环保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证书。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子公司法人资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子公司法人资格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