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贸公司法人离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商贸公司法人离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人离职公司不给变更法人怎么办?
1.
协商。如果法人不配合变更,经手的很多事情不给公司交代,很容易造成公司损失。所以先尽可能的去协商;
2.
免去其职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经理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聘任产生的。如果说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变更,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免去其职务;
3.
免去旧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之后,拟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因此有必要再合适的时间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还要提议或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不管股东是否同意、是否签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
5、其实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但是绝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必须有其他股东全部签字才予以办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东到场核对身份、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
被诉欠薪企业法人已离职怎么办?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之前为一集团分公司法人,现离职,与集团公司交涉要求其变更法人无果,请教怎么办?
分公司的负责人,也是一个职务。
分公司的负责人一般由总公司任命其职务,同理,分公司负责人也应当由总公司予以撤换更换。
在负责人离开分公司时,一般总公司都会予以更换。如果总公司不予更换变更工商登记的话,那么从法律上来说,登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外仍代表分公司。
负责人辞职,如果总公司拒绝变更工商登记,原负责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分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交辞职证明,要求分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予以变更登记。
2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辞职申请为由,要求判决总公司变更登记分公司负责人。
3 你也可以通过分公司所在地相关网络、报纸等渠道,刊登声明您已经辞去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如果分公司再出现任何事情与您没有任何法律关联。
不在其位不担其责!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也是有一定法律风险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贸公司法人离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贸公司法人离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