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分公司法人离职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分公司法人离职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是一家公司的分公司法人,目前打算离职,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辞职直接提前三十天书面给单位辞职信 分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开股东会,做股东会决议,变更新法人是谁,再拿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诉欠薪企业法人已离职怎么办?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法人辞职最简单的方法?
登报:在当地或者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表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声明,并且注明自己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后公司的一切事务与自己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尤其对其他人员冒用自己签名的行为。
发函:向公司的管理人员及股东发函,要求召开股东会,决议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召开,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自动解除。对于所发的函件,保留相关的快递单及原始凭证。
向当地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备案,载明自己已经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将自己签名的文件存放在相关部门,以备查阅。
在原单位担任子公司的法人,如果离职了,没有变更法人会造成什么影响?
俗话说的好,法人法人就是法庭上站的那个人。
这里有一个概念,需要说清楚。
法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或组织,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无论俗话怎么说,作为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都是区别与自然人和自然组织的。
这样的情形下,无论出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是和法律责任相关联的,是必须承担的,和想不想没关系。
所以,如果因为种种未能及时办理,要尽早不要尽晚。
另外,如果是因为其他的种种问题牵制,而且大家也都同意,并了解支持的话,你可以和他们协商约定一个书面的提前交付的文字书面材料,这样保证让人家新的法人的权益提前不受损失,同时也能保证你不在职的时候也没那么多看不见的顾虑。
变更法人宜早不宜迟。最好在离职前完成。否则后面有可能要用到你的身份证或者银行U盾或者个人数字证书。随着公司业务的起步和发展的需要,子公司银行开户目前也需要法人本人到银行柜台才能办理。子公司办理银行贷款也需要法人签字。很多政府事务的办理(比如开立社保账户,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等)都需要法人签发《授权委托书》给经办人才能办理。种种后续事项的办理都需要法人的配合才能完成。所以越快越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分公司法人离职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分公司法人离职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