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为公司法人提供保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司为公司法人提供保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证法人企业啥意思?
法人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形式。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享有和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保证法人企业意味着确保法人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包括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其声誉和形象、促进其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工作。
保证法人企业需要依法履行各项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老总用我的名作为公司法人代表,老总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没有能力还贷,我会负责?
公司借款由公司的资产承担偿还责任,公司法人并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你作为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既然总公司出具了授权委托书,担保合同当然应该盖分公司的章,只是在承担责任时,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可以将分公司和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担保法》: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入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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